
新聞中心
ABOUT US當前位置: 首頁 > 新聞中心
公示
公司下發“關于執行《2017年薪酬制度》中司齡、職務、職稱補貼的具體(操作)規定”征求意見稿。
如對以下規定有合理化建議的,可向綜合部反映。
公示時間七天(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止)。
綜合部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附件:
關于執行《2017年薪酬制度》中司齡、職務、職稱補貼的
具體(操作)規定
公司各部門:
針對《2017年薪酬制度》中司齡、職務、職稱補貼等有關內容,為更加統一、規范執行。經公司研究規定如下:
一、司齡
1、計算:司齡以“年”為單位計算,周期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入職時間未滿6個月不計司齡,超過6個月按一年計。
2、“入職時間”是指與公司正式簽訂勞動關系之日。
3、其他:
1)、員工辭職后又復職,原司齡不計,按照新入職時間計算司齡。
2)、企業隸屬公司、部門之間調動員工的司齡,調動前后可以累加。
3)、員工因職級調整的司齡補貼調整,自次月起按照新調整的職級計算司齡補貼。
二、職務、職稱調整補貼計算:
1、職務、職稱調整后補貼作相應調整。職務以公司聘任時間為準,職稱(含注冊)以公司聘用證書(注冊)時間為準。
2、調整后的補貼計算時間以聘任、聘用時間次月起算。
三、調整發放時間及其他:
司齡、職稱(注冊)、職務調整補貼,每年在10月份調整發放,每年一次。期間勞動關系、聘任關系發生變化,不作調整。
本規定自2019年9月開始實行。2019年9月以前與本規定有出入不追溯調整。
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。